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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备考】网络慈善之困

2016-12-29 17:5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襄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襄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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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ü 热点概述

  2016年9月,5岁多的罗一笑被查出了白血病,住进了深圳市儿童医院。之后其父罗尔将一家人与白血病“战斗”的历程写下来,陆续在自己的公众号“罗尔”上发表。文章发到朋友圈,大家纷纷慷慨解囊,为笑笑最初的医疗费提供了保证。罗尔的公众号关注者也逐渐上升,到9月21日,关于笑笑的几篇文章赞赏金已达32800元。

  11月笑笑病情转危,治疗费用成倍增加。罗尔考虑再三后找到小铜人创始人刘侠风,刘侠风表示用其公号P2P观察推送笑笑系列文章,读者每转发一次,小铜人公司为其捐赠一元。同时,文章设置赞赏功能,27日起笑笑系列文章在朋友圈中掀起刷屏之势,数以万计的人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捐赠,希望为这个悲伤的家庭送去温暖,短短几天时间内募集数百万善款。

  2016年11月30日,剧情翻转,与作者罗尔同在深圳女报的知情人Po了真相,爆料罗尔家底深厚,此事背后营销(营销人是小铜人(罗尔下属公司,出版界)。2016年11月30日,深圳市民政局曾发布通报称对“罗一笑事件”高度关注,并成立调查组调查相关情况。2016年12月1日上午,罗尔及刘侠风发布一份“关于‘罗一笑事件’的联合声明”,称260余万捐款全额捐出,成立白血病患儿救助专项基金;1日下午4时左右,微信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微信派”发布说明称,将罗尔及P2P观察的260余万赞赏原路退回网友。

  ü 相关评论

  【人民网】

  毫无疑问的是,从一种新式的募捐途径上看,“罗尔式募捐”无疑是成功的,受捐助人和营销平台都获得了巨大的收益。且从法理上看,也并没有超越基本的法律底线,“根据2016年开始施行的《慈善法》并未禁止个人求助,也未禁止以营销的手段进行个人求助。因此,这笔善款是否合法,尚不能定论。”

  事实上罗尔的女儿罗一笑确实身患白血病,作为杂志社主编的父亲罗尔发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网文情感真挚、细腻,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也值得公众的同情,且并未虚构基本事实等情况来牟取不当的利益。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罗尔式募捐”并无触碰法律法规红线之嫌疑。

  与其说“罗尔式募捐”是情理上出了错,不如说是网友的爆料引燃了公众的怒火。确实,按基本的生活常识:你有多套房多辆车,还有国家医疗保障的托底,就说明你不缺钱,不缺钱还利用网络募捐就是欺骗,就是利用公众的善心敛财,更可恶的是,还联合网络平台一起欺骗、坑害普通网友,骗取同情心,榨取大家的财富,实在是大恶不赦之罪!

  平心而论,“罗尔式募捐”之错关键在于平台与慈善募捐的监管上,一方面,整个事件中,既然开启了打赏功能,平台的自我审核为何完全虚幻化,为什么罗尔的家庭财产情况不能最大程度的公开?要知道,捐赠他人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默认当事人已尽己所能,但还是凑不齐治疗费。但是为了达到更好的筹款效果,隐去当事人关键的财产信息,借“苦情”来自我煽情营销,就是对捐助者的欺骗,对社会公益热情的极大透支。另外一方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应有的社会正能量,社会公益信任经不起随意的挥霍,民政慈善监管部门亟需完善法规,让法律更加清晰,让慈善真正依循法律的轨道进行。

  【京华时报】

  “罗尔事件”注定是一个互联网慈善的标志性案例。剧情翻转,……“真相”一直在刷新。从互联网上对白血病女孩的无限关爱,到很多人对罗尔“食肉寝皮”;从深夜微信承认打赏系统有bug,宣布冻结相关打赏,到罗尔宣布要建立白血病基金,再到微信快刀斩乱麻宣布把所有打赏退回,只不过过去了20多个小时。

  当感动和愤怒的两极慢慢消退,不妨冷静分析一下这起朋友圈慈善的大事件,问题出在哪里?该如何弥补制度漏洞,保障爱心不被滥用?

  互联网汇聚万物,既放大人性中的善,也放大了人性中的自私。罗尔并非大奸大恶者。作为患儿的家长,写些文章得到些打赏,原本是符合公序良俗的。问题在于,罗尔小看了互联网的力量,而微信打赏功能的bug,放大了他的阴暗之处;自媒体时代的极端表达,又把他的不当之处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畸高的打赏,根本改变了事件的性质,也让罗尔的心态发生了扭曲。

  面对“朋友圈慈善”这种新型慈善类型,监管部门不能用一句“这是个人求助,不是募捐”就把问题推开,而要想着怎么去完善法律,让善款得到监督,让爱心得到保障。微信方面也当对“打赏慈善”的管理有所作为。一句话,朋友圈慈善这种新生的柔软的力量,值得全社会去呵护、引导,而不是粗暴地对待。

  ü 模拟题

  从两年前的广西杨六斤事件,到最近的罗一笑事件,个体救助卷入骗捐漩涡,已非个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也成为人们寻求社会帮助的一个重要渠道。对于“网络募捐”这种现象,你怎么看?

  ü 参考解析

  无论是杨六斤事件还是罗一笑事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求助渠道。需要肯定的是,网络自媒体平台上的慈善行为,也是爱心的表现。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还需完善的背景下,个人求助募款对于很多处于困境中的人,是较为有效的个体救济方式,是公民互助的精神体现。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众的“公共精神”。传统意义上的慈善救助往往被认为是“政府与企业家的事”,今天,新媒体的低成本让很多普通人迈开脚步,去践行公共精神。

  然而,大多数人对待善念、捐赠和慈善,都是有一定洁癖的,容不得半点瑕疵和欺瞒。 每当类似的捐款争议事件发生之后,都有人表示自己再也不会参与网络捐款。对于网络慈善暴露的问题,必须予以重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解决:

  第一,完善关于社会救助、募捐方面的法律法规,如2016年9月1日实行的《慈善法》。法律需要跟随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完善。而刚实行的《慈善法》并未覆盖个人求助方面,如今借助微博、微信以及各种网络捐赠平台进行个人求助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现有的《慈善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现有的《慈善法》将个人求助纳入社会自发的互帮互助范畴,希望借助伦理道德规范约束个人求助行为。然而这对于刻意骗捐、恶意炒作的人,却是起不到多少约束作用。因而,《慈善法》需要对基于慈善目的的个人公开募捐(帮助他人),对个人求助(个体自救)行为进行规范,用规则来明确,当一个人想求助于社会时,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

  第二,相关部门,如民政部门,对于网络募捐应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让善款得到监督。网络募捐是个新生事物,不断出现的网络募捐事件是其完善和成长的契机,如何监督和管理网络募捐资金的使用,还有大量事情要做。可以推动形成网络募捐的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管理和审核网络募捐公开信息,以及后期募捐资金的使用。

  第三,相关慈善组织,公益行业应完善自身发展,使公众对慈善组织重塑信心。公益行业应努力倡导、推进个体求助募捐向专业组织募捐、管理的公益规范化发展,建设更便利、更具公信力的公开募捐渠道和组织,让公众能放心地将善款交给专业公益机构,并积极参与善款监督,构建一个良性运行的公益生态。推动个人募款行为进入规范化管理体系,避免消耗和伤害社会爱心的事件一再发生。

  第四,网络平台对于平台上个人募捐行为应加强信息审核和募捐流程规范。对于个人在网络平台发布求助信息的行为,网络平台自身应首先加强审核,辨别真实性,不能为增加浏览量而任虚假信息疯传,无序发展。而具体到此次罗一笑事件,也暴露了微信“打赏慈善”方面的漏洞。网络平台自身需要不断进行完善,对于个人募捐建立规章制度,调整改善。

  互联网汇聚万物,对于网络募捐这种新生的柔软力量,需要全社会去呵护引导。在公共生活中,涵养信心和信任;在法治生活中,完善规则与制度。让善款得到监督,让爱心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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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