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6 17:1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红安教育信息网
2017黄冈红安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培招生40人工作方案 。更多的事业单位,医疗招聘,农商行招聘,湖北省公务 员招考辅导尽在襄阳华图:xiangyang.huatu.com,咨询电话:0710—3512719、0710-3355312,详细考试信息及资料可以加入襄阳市公考QQ交流群: 254024602 ,更多湖北招考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htluoshen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黄冈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培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教办发〔2017〕64号)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县编办、县人社局指导意见,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2017年红安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培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定向委培、本土化培养的基本要求,坚持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依据“指标到县、分配到校、定向招生、联合培养、合格聘用”的培养模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红安县2017年计划委培小学教育专业(农村小学、教学点全科教师方向)教师40名,面向全县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学制三年,学费标准见2017年《湖北招生考试》。我县报考生源不足时,可进行全市调剂。
三、招生录取
按照“考前摸底、知分填报、集中恳谈、择优选拔、录后协议”的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录取,具体步骤如下:
1.岗位确定。县教育局发布报考岗位公告,并在红安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2.生源组织。县教育局组成招生宣传小组,深入各高中学校开展报名宣传,并按不低于1:2的比例分解下达给所辖高中组织生源报考。
3.报名条件。学生依据报名条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黄冈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培报名意向表》(见附件1)。报名条件是:
(1)参加2017年度普通高考且户籍为本县辖区内应届高中毕业生。
(2)热爱教师职业,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3)五官端正,步态协调,表达清晰,身高适合。
(4)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要求体检合格。
(5)考生户籍所在地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子女报考人数原则上占三分之一左右。
4.志愿填报。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以县为单位,组织生源报考。以集中开展师范生适应性恳谈的方式,宣讲定向招生政策,动员高考成绩不低于320分的考生,依据《2017年红安县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委培招录计划岗位》(见附件2)踊跃报考,并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本县市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报名时,审核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子女情况。在恳谈中,排除因户籍不符、意愿不强、身体不达标以及不适应村小(教学点)工作岗位的考生。
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在高职高专文理类志愿表中,将黄冈师范学院作为院校平行志愿(1),将语文教育(黄冈市小学全科化教师方向)或数学教育(黄冈市小学全科化教师方向)作为第一专业志愿填报。黄冈师范学院代码:3820。
5.录取。黄冈师范学院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在省招办投档的考生中录取。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6.确定岗位。秋季开学后,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集中确定定向培养工作岗位。工作岗位按“分数+地域”原则确定。原则上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子女优先,其次为县本乡镇村小、教学点所在村考生,计划未完成的在邻近乡镇考生中择优选拔。
7.签订协议。确定就业岗位时,县教育局、考生、黄冈师范学院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考生签订协议后,由学校统一编班学习。
四、招生日程安排
1.5月30日前,公告招生报考岗位。
2.6月20日前,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公布集中召开恳谈会时间;完成报名摸底、政策宣传工作,了解具体报名意向。
3.6月24--30日,开展招生宣传,召开恳谈会,确定推荐名单。
4.8月8--11日,考生填报志愿。
5.8月22日前,录取。
6.9月15日,县教育局与合格考生确定工作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县政府、黄冈师范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信息公示
1.5月30日前,县教育局向社会发布报考岗位公告,并在红安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2.6月23日前,发布招生工作方案,并在红安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3.6月28日前,发布集中召开恳谈会公告。
4.8月22日左右,录取结果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六、招生监督机制
1.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院校负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格,实行报名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纪检部门参与和监督;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黄冈师范学院招办 0713-8616617 8835368
联系人:范义富
红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0713-5249220
联系人:王佑寿
监督举报电话:0713- 5249360
附:
红安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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