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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三层次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8-03-26 09:4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襄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三层次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襄阳华图:xiangyang.huatu.com,咨询电话:0710—3512719、3355312,详细考试信息及资料可以加入襄阳市公考QQ交流群: 254024602 ,更多湖北招考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htluoshen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鼓励教师潜心教学、醉心科研,争做真学者、好老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三层次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遴选对象

  2018年度在专任教师岗位,符合《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17号)(见附件1)有关规定的教师(包括“双肩挑”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身心健康。

  (二)工作业绩条件

  需符合《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17号)第二章相应遴选条件。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申请表》(见附件2 )(电子版和3份纸质版),报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满足申报条件的教师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学校人事处。

  3、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人事处汇同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聘人选。

  4、学校审定。人事处将拟聘人选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后发文。

  5、学校与受聘者签订合同,并授予“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称号。

  五、相关要求

  1. 本次遴选工作只需提供个人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相关业绩成果由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等职能部门网上审核。没有在网上登记的教学、科研成果,请提交原件材料。

  2. 时间:2018年4月2日前学院将初审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522室),电子材料(Word版)发至邮箱758916964@qq.com。

  3. 各学院要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此次推荐工作,按时报送评审材料。

  附件:

  1.《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试行)》.doc

  2.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申请表.docx

  3.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23日

    (编辑: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