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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襄阳襄州区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10名】

2019-11-20 11:0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襄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襄阳襄州区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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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襄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襄州区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或者具有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5、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襄阳市城区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察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15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襄州区法院司法警察辅警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内容需正反打印,不得手写)。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服从岗位调剂。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和其它与招聘有关的材料;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打印);

  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1男子1000米跑;2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3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须知详见附件2。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评1000米跑用时较短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为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体检和政审由襄州区法院组织。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襄州区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招聘人员,由襄州区法院与之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三年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相关待遇

  招聘到岗的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襄州政办发[2018]2号)文件的规定,参照襄阳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标准80%执行(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

  咨询电话:0710-2766003

  附件1:襄州区法院司法警察辅警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2:襄州区法院关于招聘辅警体能测评须知2.0.doc

  2019年11月12日

    (编辑:华图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