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
(一)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达到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但实际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方式: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内容重点测试综合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指定用书。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三)笔试时间: 2020年9月12日上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为8:30-10: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为10:00-12:00。
(四)笔试加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0年老河口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见附件5),于2020年9月4日18:00前将盖章的审核表扫描件发274343615@qq.com,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
http://www.lhk.gov.cn/)公示,报名考生自行查询。
七、面试
(一)面试考生确定。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开考前有2人以上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到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沿江大道72号)进行资格复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发放《老河口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http://www.lhk.gov.cn/)提前公布。
八、成绩计算及查询
为了保证招考人员质量,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如出现了前款表述的特殊情况,面试只有1人参加的,其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三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笔试折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5)]×40%。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老河口市政府网站(http://www.lhk.gov.cn/)。
九、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市卫生健康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健康局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具有以下学历的,在老河口市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年给予24000元生活补贴;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年给予36000元生活补贴。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老河口市工作且在老河口市城区暂时没有自住房的下列各类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十一、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vv.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考生报名时应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7),并将承诺书扫描版发274343615@qq.com。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人事科教股 0710-8301975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 1997197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