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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4-02 13:19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襄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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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樊城区的公民、驻樊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樊城区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可在樊城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二、学历标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需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普通话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网报时间

  (一)春季网报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

  1.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网报时间为:5月12日至18日9:00—17:00。

  2.其他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网报时间为:6月17日至22日9:00—17:00。

  (二)秋季网报时间:9月13日至24日9:00—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注意事项: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后,请将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2134288138@qq.com。并实名申请加入2021年樊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530960324,咨询电话:07103818420。

  五、体检时间

  1.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春季体检时间:

  7月3日上午8:00-10:00

  2.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秋季体检时间:

  10月16日上午8:00-10:00

  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带与网报照片相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招聘背后备注姓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九一医院体检中心(樊城区建华路47号汉江国际大酒店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进行体检,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前不得进食、喝水;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

  六、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樊城区政府网站公告。

  七、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提供电子材料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

    (编辑:吴啸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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