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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1保康县事业单位 统一公开招聘拟考察对象等事项的通知

2021-08-05 18:47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襄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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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确定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拟考察对象等事项:

  一、提交个人自传材料

  请被考察对象于2021年8月8日前将手写个人自传交保康县人事考试院702室(周六、周日有人值班)。考生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用A4幅面纸张手写),须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工作经历阶段时间上不得出现断档。

  二、提交个人学历档案材料

  请被考察对象务必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本人学历档案材料提交县人事考试院(702室)。有就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个人在就业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1份,已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缴费明细1份,未及时提供社保等资料影响工龄计算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提交个人档案材料需开据调档函的,请与县人事考试院联系(702室),联系电话:0710—5990023。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各位考生在提交个人自传、档案材料和接受考察环节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附件:1、2021年度保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考察对象一览表.xls;

  2、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doc;

  3、A4幅面纸张式样.doc(可下载打印)。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krsksw.org.cn/Article/ShowArticle.aspx?ID=92750

    (编辑:襄阳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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