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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公告【1323人】

2024-04-07 11:14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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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招才兴业计划”,突出就业优先、人才优先导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3名。其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74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92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557名。全国高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均为专项招聘对象。

  点击下载:1.岗位表(1-1《2024年宜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点击下载:1-2《2024年宜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点击下载:1-3《2024年宜昌市其他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1《2024年宜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2《2024年宜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3《2024年宜昌市其他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上述三个表统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校园推介

  4月20日前,分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与教育、卫生八大校园招聘板块,将在全国各重点高校内进行招聘宣传推介、指导考试报名。推介校园的时间、地点根根据行程计划安排确定,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进行。

  校园宣传推介现场,考生可根据报考岗位类型采取现场扫码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00,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报名平台同步查看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每人限报1个岗位。4月20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21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4年4月11日9:00至4月22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4月11日9:00至4月21日22: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减免费用政策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9:00,已确认报名的人员自行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报考指南》(附件5,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人数规模确定笔试场次安排,第一场笔试时间定于5月12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类(B类)、自然科学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的《考试大纲》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4.笔试成绩

  笔试卷面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内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c.yichang.gov.cn/发布,考生可在线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3.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时发布面试公告(其中市直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各县市区自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确需递补的,在面试前发布递补公告。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可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于面试公告中明确。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试成绩计算

  1.计分方法及权重。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即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由各级人社局负责公示人员名单。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22日9:00至4月26日24:0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3)

  (六)体检、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1.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符合我市人才单列岗位政策的,可按程序聘用至人才单列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采取递补的应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表(1-1《2024年宜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1-2《2024年宜昌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1-3《2024年宜昌市其他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减免费用政策及申报流程

            3.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4.报考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加分申请表

            5.2024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报考指南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5日

  原文链接:http://rsj.yichang.gov.cn/content-63350-980703-1.html

    (编辑:chang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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