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0 17:25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黄梅县人社局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面试成绩较高的一方;若双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并录取加试成绩较高者。
(2)体检
①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②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③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⑤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提供个人的学生档案、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届时见网站发布的考察、体检公告)。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应聘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4)公示。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元月22日--30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选岗与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暂定于2018年2月5日在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选岗。
(2)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中,首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七、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黄梅县人社局、黄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3-3325586(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黄梅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编辑: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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