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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分别侵权

2017-09-04 17:08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襄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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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无意思联络的数人分别侵权总结。

  【回复】(一)原因力竞合

  任何一个加害人单独行为都足以独立造成损害后果——共同侵权,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法》第11条】

  判断规则:少了一个,结果照样发生。

  (二)原因力结合

  并非任一加害人单独行为足以独立造成损害后果——按份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侵权法》第12条】

  判断规则:少了一个,结果不会发生。


 

    (编辑: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