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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之军事秘密的密级划分

2020-10-02 17:0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襄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军事秘密的密级划分

  1.军事秘密的等级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2.密级的确定

  根据《保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对于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1)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2)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3)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3.保密期限

  军事秘密的保密期限,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的实际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具体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保密的条件。既不能确定具体保密期限又不能确定解密条件的,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30年、机密级20年、秘密级10年确定。同时,考虑到涉及重要国防工程等方面的军事秘密事项,确实需要永久保密,这类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

  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编辑:华图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