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6 13:31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写在前面:
纵观近几年的公职考试,每年必考法律。而每年的法律又必考近一年的时间内出台的新法。所以,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唠唠今年极有可能考到的两部新法律。
新法一:立法亮剑,终结信息“裸奔时代”
《个人信息保护法》
(一)施行日期和意义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通过,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更上一个台阶。针对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等问题作出规制,可以说,这部法律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我国现已构筑营造良好数字社会生态的三大法治基石。
(二)主要法条
1.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
(一)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
(二)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四条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3.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但是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不需取得个人同意。
4.第十五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5.第十七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下列事项: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
(三)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6.第二十五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公开其处理的个人信息,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7.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一)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二)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
(三)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公开个人信息;
(四)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五)其他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第五十六条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是否合法、正当、必要;
(二)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及安全风险;
(三)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并与风险程度相适应。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十九条 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七十二条 自然人因个人或者家庭事务处理个人信息的,不适用本法。
(三)考题预热
1.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通过,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只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
B.我国良好数字社会生态的三大法治基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C.处理个人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取得个人同意
D.个人撤回同意后,会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答案】B
2.下列属于个人敏感信息的是:
①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②金融账户③生物识别④宗教信仰⑤行踪轨迹⑥医疗健康
A.①②③④⑤⑥
B.①③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D.①②④⑤⑥
【答案】C
新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一)地位和意义
重拳反腐,纲举目张。制定监察官法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过三次审议,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监察官法。该法共九章六十八条,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后,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法条
1. 第九条 监察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
(二)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法律规定由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四)根据监督、调查的结果,对办理的监察事项提出处置意见;
(五)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的工作;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察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
(三)被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监察官的选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第十九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二十条 监察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
第二十一条 监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其监察官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监察官职务的;
(三)退休的;
(四)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
(五)因违纪违法被调离或者开除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监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执业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监察官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批准,但是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二十五条 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三级,依次为总监察官、一级副总监察官、二级副总监察官,一级高级监察官、二级高级监察官、三级高级监察官、四级高级监察官,一级监察官、二级监察官、三级监察官、四级监察官、五级监察官、六级监察官。
第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为总监察官。
第三十七条 监察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监察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三十八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考题预热:
1.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这是顺应我国监察工作的发展,对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A.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后,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C.监察官的选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D.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
【答案】D
2.以下属于应当免去其监察官职务情形的是:
①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②职务变动需要保留监察官职务的
③退休的④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⑤因违纪违法被调离或者开除的
A.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
C.①③④⑤
D.③④⑤
【答案】C
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说法正确的是:
A.监察官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并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B.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三级
C.监察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重点考核思想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D.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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