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2 17:54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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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模块向来是法律重难点的交汇区、民法模块多、知识点杂,所以很多考生容易弄混,比如人格权,《民法典》里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一看人格权里名誉权、荣誉权与隐私权具体含义。
(一)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名誉权
①概念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②规定
Ⅰ.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Ⅱ.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荣誉权
①概念
荣誉权,是指特定民事主体在社会生产、社会生活中有突出表现或者突出贡献,政府、单位、团体等组织所给予的积极、肯定的正式评价。
②内容
Ⅰ.荣誉保持权,不能随便剥夺。
Ⅱ.物质利益获得权,根据荣誉主张一定的财产权利。
Ⅲ.物质利益支配权,荣誉权人对于已经获得的物质利益享有支配权。
Ⅳ.荣誉获得权,满足荣誉的资格就有权向有关组织争取自己的荣誉。
③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二)隐私权
①概念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侵权行为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Ⅰ.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Ⅱ.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Ⅲ.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Ⅳ.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Ⅴ.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Ⅵ.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例题】
(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有( )
A. 私自将某位明星的住址和电话号码发布到网络上
B. 未经允许私拆并偷看某人的信件
C. 在某人家里安装隐形摄像头,偷拍其私生活镜头
D. 公安局为缉拿罪犯,公布犯罪分子的姓名、性别、相貌等个人信息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人格权。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对比选项,ABC项均侵犯了他人隐私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2.(多选题)南山公司买通北海公司员工,获得北海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南山公司以北海公司的名义与北海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南山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北海公司的( )
A. 姓名权
B. 商业秘密
C. 名称权
D. 隐私权
【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人格权。甲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乙公司的保密信息,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其后擅自以乙公司名义与乙公司客户进行交易,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BC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3. (单选题)孕妇唐某坐地铁上班时,因无人让座,于是用手机偷拍了身边座位上坐着的三个乘客,把照片发到微博上,附评论“太冷漠!”。照片发出去后,一时之间成了热门帖子,网上议论纷纷,给照片当事人生活造成严重困扰。关于唐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唐某构成侵权
B. 唐某损害了他人的精神权利
C. 唐某属于未作善意地使用他人照片
D. 唐某属于曝光社会不良现象,不构成侵权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人格权。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唐某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偷拍了身边座位上坐着的三个乘客,把照片发到微博上,侵犯了三人的肖像权,构成侵权;侵犯肖像权属于精神类权利;唐某将偷拍照片发到微博上,属于未作善意地使用他人照片。ABC项描述正确,本题是选非题,D项符合题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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