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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1-01-04 11:13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襄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襄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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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发布人:admin

 

根据《枣阳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现就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最高按岗位选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报名人数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43.8389(不含缺考人员),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

2、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因需提交资料较多,准备需要时间,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地点:

枣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办公大楼1楼(枣阳市民主路23号,枣阳市公安局对面)。

联系电话:0710-6888001。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应当由考生本人到场,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要由考生本人填写委托书一式两份并签字(不能由他人代填),并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一寸2张;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

6、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招录对象为在岗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枣阳市内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工作年限满5年证明,证明需注明具体工作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在单位缴纳社保明细证明或每年提供年初和年末两个月的单位工资发放原始会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在两个以上单位服务的可分别提供相应资料,累计合并计算年限。

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资格复审时间,以便给可能出现的需要补充资料的情况留足时间。请在复审前按要求顺序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二)资格复审截止2021年1月14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考生未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枣阳市卫生健康局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组织资格复审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若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或放弃,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免笔试人员王城镇卫生院(含资山卫生院)20200148岗位中医学类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须缴面试费用50元/人。

(四)关于本次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应尽早申领并及时更新“健康码”,报到时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

2.若所持“健康码”非绿码的,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经超过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3.若无“健康码”的,需提供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不能提供的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4.应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到时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体温测量和查验“健康码”工作,因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干咳、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防疫安排,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6.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710-6888001。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编辑:吴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