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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江汉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警公告

2023-06-13 16:2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襄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江汉政工微报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辅助维稳处突岗位。

  主要协助民警处置涉稳群体事件、执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要求集中住宿、24小时值班备勤,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3CM;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聘用,肥胖的认定标准:体重指数大于或等于28;消瘦的认定标准:体重指数小于或等于18(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

  (五)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国家、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6月6日(星期二)至6月16日(星期五)报名截止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在江岸区黄孝河路竹叶山华中国际广场A座13楼武汉源全人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持填写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未携带填写好报名表的,不予受理);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注册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个人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一张2寸近期蓝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分别通过面试、体能测试、公示、跟训考察和体检等环节,层层选拔,择优录取。

  1、面试:按计划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内容,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确定测试结果,各单项满分为100分,三项成绩平均分数为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面试、体测合格人员,将在江汉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出现空缺的按面试、体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低依次递补。

  4、跟训考察:跟训考察时间为28天,在巡警大队进行集中住宿、集训考察。凡适应公安机关半军事化管理要求,自愿继续留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视为通过招录考试。

  5、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体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通知)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体检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自参加跟训考察之日起计算。

  每人月薪约5000元(含“五险一金”),另包食宿。

  另按每月实际执勤看护任务天数,发给每月1000至2000不等执勤补助。

  六、补充说明

  1、本次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将通过“源全人才”微信公众号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扰乱考试秩序,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子设备作弊,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4、联系电话:027-82647263

  15717168618

  附件(报名表)【复制链接下载】https://docs.qq.com/doc/DWktoY2hIV0FHV2x4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MuwM4zdsu8Ekh0FCoTS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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