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务员考试

2017年襄阳市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6人】

2017-11-30 16:31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襄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襄州区人事考试网

  【导读】2017年襄阳市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更多的事业单位,医疗招聘,农商行招聘,湖北省公务 员招考辅导尽在襄阳华图:xiangyang.huatu.com,咨询电话:0710-3355312、3327233,详细考试信息及资料可以加入襄阳市公考QQ交流群: 254024602 ,更多湖北招考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htluoshen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拨干部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区编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4个党群口区直机关4个科员职位共6个名额,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襄阳市襄州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区公务员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两年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起计算。

  选调生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同意。每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8:30—12月10日18:00

  3、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7年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附件2)和《2017年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④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如参加笔试人员与遴选职位计划达不到5:1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允许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依次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由遴选单位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四)考察

  根据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五)体检

  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试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确定拟试用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排序,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2、公示。由区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将拟试用人员分别在襄州党建网、襄州人事考试网和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区委组织部予以审批,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试用人员。

  (七)试用和调动

  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工作要求

  要加强考务安全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增强遴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对遴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理。

  附件:

  1. 2017年襄阳市襄州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 2017年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3. 2017年襄州区区直机关(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8日

    (编辑:罗夕)